法律知識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43296738.A.4CB.html

[法律知識]
很常看到這樣的道歉文
解釋一下 這是怎麼一回事

前情提要
有個同學跟補習班購買函授
然後做成盜版販售
做了多久不清楚(有些補習班會養案)
最後被補習班抓包(有沒有提告不清楚)
在面臨巨額賠款下(真要追究少說幾十到上百萬)
甚至有可能有刑責(坐牢)
跟補習班談條件和解
公開發道歉文就是條件之一
這是一種殺雞儆猴

大型補習班是有律師團隊的
只要證據確鑿
賠償條件都是補習班說了算
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小小學生是鬥不過人家律師團隊的


什麼樣算是盜版?
把別人智慧財產權拿去複製、販售 就是盜版
書籍、函授、影片、錄音檔等等都是
沒有販售 但放到網路上公開 也是一種侵權行為

以前我也有看過有人把大X的講義拿去複印販售
而且賣好幾年 很扯
我是不知道補習班最後有沒有處理(有些會養肥再殺)
但必須宣導一下 這樣的行為很不智
拿去販售能賺多少錢
如果被告 穩輸的
賠到脫褲還要被關
辛辛苦苦考上頂大研究所
如果有案底賠了大好前程 根本不划算


另外 筆記是個爭議很大的東西
所以我根本不賣補習班的筆記(我只賣自己寫的筆記)
去補習班上課 聽老師板書講授
然後把抄下來的筆記複印後拿去大量販售
這樣會不會違反智慧財產權?

這取決於老師/補習班要不要提告
上課的筆記 智慧財產權是屬於授課老師的
真的告的話 補習班贏面大
如果販售的時候 附上補習的錄音檔
那完蛋了 補習班去告一定贏


那麼可不可以二手販售
可以,依照權利耗盡原則
並不會限制二手販售
禁止的是盜版 而不是二手買賣

總結
當公務員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識
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